4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微党课、微故事、微朗读、微分享“四微”党史学习实施方案,丰富拓展优化党史学习载体,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力争取得学以致用的良好效果。
新疆高院党组部署要求,机关各党支部要强化党建主体责任,紧密结合组织专题培训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微党课、微故事、微朗读、微分享“四微”学习作为开展党史教育的重要载体,贯穿于学习教育全过程,确保学习教育有部署有跟进有成效,形成机制,扎实推进。
新疆高院党组按照“支部委员必讲、优秀干警必讲、典型代表必讲”的具体规划,要求讲好“微党课”,突出“微而精”“短而实”和“小而活”,结合学习感悟、生活经历、工作体会,在支部集体学习、党日活动和重大节日举办主题“微党课”,激发全体干警爱党爱国热情,弘扬传承红色基因。
该院结合“讲好党的故事,发扬光辉党史”红色故事演讲比赛,要求讲好“微故事”。运用“学习感悟+微故事”“观红色影片+微故事”“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微故事”“学先进典型+微故事”“为民办实事+微故事”形式,在支部范围内开展全员讲“微故事”活动,真正做到联系实际,深刻认识、触动心灵。
该院采取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读习近平总书记读过的书、读经典著作、读经典语录、读英烈故事形式,要求进行“微朗读”。通过多种形式的朗诵,生动诠释对党的信仰、热爱和忠诚。
该院还通过积极开展“感党恩·颂党情”主题征文评选展播活动,采取分享学习体会、共享学习资源和特色做法,要求干警进行“微分享”,构建起互学互鉴、共进共享的良性学习机制,大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推进实现党史学习成效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