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牧民致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甄华的一封二次公开信
——违法征地拖欠补偿款久拖不决
我叫呼毕斯哈图,性别:男,民族:蒙古族,现年55岁,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简称敖镇)查干巴拉嘎苏嘎查敖格特尔社牧民。
2012年4月23日由鄂托克前旗国土资源局(现自然资源局)和敖镇组织为甲方签订的《鄂托克前旗敖镇城镇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简称《补偿方案》):征收我承包土地共2332亩:其中水浇地90亩,按3000元/亩给予补偿,小计270000元;草原地2242亩,按1250元/亩给予补偿,小计2802500元,上述补偿费用均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未执行《内政发【2011】143号》文件,致使我被少补偿人民币6614646.7元。
为此我从敖镇政府再到前旗政府逐级诉告,直到中央第八巡视组,历经九年时光,依然没有被解决,而时任敖镇镇长、镇委书记,现任鄂托克前旗副旗长孙有君和现任敖镇镇委书记关平对此扯皮踢球,推诿不决,无视党纪国法,对中央巡视组转办不落实、不执行。越权代替国务院征地权限,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今致信给您,望您责成监委依法查处该宗土地征收案,涉嫌滥用职权、违法越权征地、非法拖欠补偿、非法更改土地性质等刑事犯罪行为,严惩相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人员。
—— 致信人 呼毕斯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