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集中优势警力,整合资源手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出重拳、亮利剑,严打涉及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4月初,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研判发现:一伙人员藏匿在本市涉嫌从事“洗钱”活动。民警迅速围绕这个重点线索开展侦查,确定该团伙落脚于屯溪区某小区一出租房内。4月7日,抓捕条件成熟后,歙县警方开展收网行动,一举将该团伙7名成员全部抓获,现场扣押涉案银行卡68张、手机21部、U盾14套、护照3本、办理对公账户租房合同6份。
经查,3月底,该犯罪团伙组织者歙县籍黄某从外省返乡,并将犯罪窝点搬到了本地,跟着黄某一起来的的还有6名外省青年,盼望着“工作简单、月薪过万”的致富捷径,共同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该团伙利用收购而来和个人开办的银行卡在手机上大肆为境外犯罪分子转移洗白诈骗赃款,经初步核算,“开工”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涉案资金流水已达500余万元。
目前,黄某等7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