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省法院召开世界知识产权日新闻发布会,标志着山东法院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拉开帷幕。发布会上,省法院副院长王闯发布2020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签署的《知识产权审判与检察职能衔接合作框架协议》,并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衔接合作框架协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于智勇通报了协议内容。省法院专职审判委员冯爱冰发布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会上还分别发布了2020年全省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2020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案件。发布会前,省法院举行人大代表座谈会,省检察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受邀与新华社等20余家新闻媒体一起参加了发布会。
2020年,山东法院牢固树立最严格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创新案件审理方式、持续推进精品案审判、深入实施精细化裁判、妥善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年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9715件,审结19617件,分别同比增长34%和29%。山东法院积极构建跨区域协作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创新。青岛中院实现跨域巡回审判全覆盖,形成山东半岛知识产权司法大保护格局;济南中院携手山东中西部九市中院在线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跨区域交流协作框架协议》,创新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机制建设;省法院下发文件对全省标的额50万元以下不具有涉外因素的部分简单知识产权案件下沉到基层法院进行审理;济宁、威海等中院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搭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联动等方式,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能力。由山东高院起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意见》,对解决知识产权审判中存在的“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等瓶颈问题提出了十二条具体意见和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解决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统一审理等问题,省法院出台了“三合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实施方案》分六个部分共十八条,明确了山东法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对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山东法院将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及科技强省、文化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加强对“卡脖子”核心技术、标准必要专利、芯片、植物新品种、新能源新材料等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深入推进精品案审判、精细化裁判,充分发挥好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将不断在全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开展“三合一”工作的基层具有一般知识产权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加强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有效发挥跨区域集中管辖的制度优势。此外,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开展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裁判标准,加大损害赔偿力度,让权利人理直气壮,让创新者心无旁骛,让侵权者付出代价。
据悉,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法院将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系列活动,集中展示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