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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举行第四期民法典法官讲堂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根据工作安排,4月16日,省法院举办2021年全省法院第四期“民法典法官讲堂”。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刘义生主持会议。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崔勇以《民法典“绿色条款”理解与适用》为题进行了专题辅导。

  专题辅导中,崔勇围绕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深刻阐述了绿色条款的具体内涵,从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绿色条款的适用等角度进行了深入阐述,对正确适用《民法典》 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活动采取现场与网络直播相结合的方式,省法院设主会场,全省各中基层法院、省法官学院设分会场。全省法院全体人员,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警,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全体人员参加学习辅导。根据省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方案》,“民法典法官讲堂”由全省法院筛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法官组建讲师团,每月举办一期,用两年时间实现全省法院干警学习培训全覆盖、民法典主要章节内容基本覆盖。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343851/700284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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