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为践行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各级法院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大力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做实多元化解和诉前调解,推动“分调裁审”实质化运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夜间开庭定纷争
“林经理,你好,我是硚口区法院的毛法官,按照4月1日晚上庭审达成的调解协议,请问你们企业履行完毕了没有?”4月12日上午刚上班,武汉市硚口区法院法官就拨通了一名案件当事人的电话,就案件调解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是什么样的一起案件让法官如此惦记呢?故事,还得从一场夜间的庭审说起。
2020年5月,孟某入职某物流公司,之后双方于6月初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6个月,合同中还约定了试用期工资及社保缴纳等事宜。同年7月初,孟某从物流公司离职,他认为自己的离职是受到了物流公司的胁迫,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愿,且物流公司在自己入职期间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因此申请了劳动仲裁,因为劳动仲裁仅部分支持了他的诉求,孟某又将公司起诉到硚口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安排在4月1日下午开庭,考虑到双方争议焦点明确,且案件标的额较小,双方也都同意调解,法院遂为双方当事人做起了庭前调解的工作。但双方当事人仍对用工单位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事争论不休,法院只能准备进行开庭审理,此时,时针已经指向5点。法官征求双方意见是否同意择期开庭,孟某表示自己专门从外地赶到法院来一趟不容易,希望法官考虑自己的特殊情况,物流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也希望事情能够早日解决。于是,法官决定利用晚上的时间继续开庭。
晚上六点半钟,庭审正式开始,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最终,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感谢毛法官,为了我的事情加班加点!”“没关系,你们之间的案件能够得到顺利解决,也不辜负我这场加班的付出……”庭审结束后,孟某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和法官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
为申请人解燃眉之急
4月14日下午,云南省兰坪县的申请人李某,专程委托其在黄石的朋友赶到黄石市铁山区法院,向该法院执行法官送来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申请人李某是云南省的一名农民,2011年与铁山区居民周某发生了民间借贷纠纷,2015年诉至该院后,经调解周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经过两轮网络财产信息查控后,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周某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法官多方查找,发现了周某的工资账户,并依法予以冻结。由于案件涉案金额达18万余元,周某亦无其他财产,案件只能终结。但法官始终心系申请人,每年都按时到银行将周某工资款进行依法扣划,陆续执行了四次共六万余元。这笔钱解决了李某儿子的学费和自己的生活费,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调解民间借贷纠纷
“感谢承办法官的调解……。”4月12日,漕河镇夏漕社区居民张某将一封感谢信寄到了黄冈市蕲春法院,困扰这名当事人许久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3月中旬,蕲春法院立案庭收到一份原告张某与被告甘某民间借贷纠纷的起诉材料。经过对材料的认真分析,法官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流程。
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甘某表示会尽快筹款还给张某,希望法院给一些时间筹款,但几天过去了,甘某仍没有还钱的迹象。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和短信与甘某摆事实、讲道理,并建议其若筹款时间较长,可以先与张某来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再慢慢筹款。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3月30日,在法官见证下,甘某将20万元现金还给了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