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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预先告知后“老赖”决定履行还款义务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宜昌市葛洲坝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预先告知的形式,化解一起两年未果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2019年4月,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与曾某、许某夫妻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超40万,后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无奈,被执行人曾某夫妇并未按期履约,2020年10月,王某申请恢复执行。

  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但曾某的行为和初次立案执行时如出一辙:无视法律权威,拒不报告财产情况,且以自己没有能力偿还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王某书面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曾某、许某进行司法拘留。

  承办法官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计划,既是损害被执行人切身利益,也是挑法律权威,如仍然坚持在限期内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被司法拘留;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司法拘留顺利进行,法院先带被执行人曾某进行了核酸检测。在此过程中,承办人严肃耐心坚持积极引导和释法明理,曾某也迫于法院强制措施和被拘留后家中小孩无人照管带来的心理压力,最终放弃对抗,主动与申请执行人王某沟通,获得了王某的谅解,并以自己在某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承诺向王某按和解协议还款。

  在处理此案过程中,法院在使用沟通调解等常规方法执行无效时,依法采取预先司法拘留告知的形式,有效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使被执行人在法律权威的震慑下,愿意履行还款义务,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公平正义。司法拘留不是儿戏,任何抱有侥幸心理试图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均会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原文链接:http://hubei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4/id/59743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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