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资兴法院在公安民警和社区干部的协助下,对东江街道罗围村安置区某住房进行了强制腾房。资兴法院院长罗志卫现场指挥,资兴市人大代表王周明,资兴市政协委员李明安、段朝晖和有关媒体记者应邀到场全程监督见证。
2021年1月,资兴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拍卖了其名下位于东江街道罗围村安置区的住房。该房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陈某未在规定期限腾空房产交付给买受人,陈某的父亲也以陈某未尽赡养义务为由拒绝配合腾退房产。经多次做工作无效,资兴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腾房搬迁。
行动前,罗志卫召集执行干警召开了部署会,制定了执行方案。行动中,执行干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维持现场秩序、清除现场障碍、逐一清点财产、全程拍照登记、指导财产搬离,顺利将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买受人。
今年来,资兴法院进一步加大了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截至目前,共清收不良贷款400万余元、以物抵债600万余元,依法维护银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