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为持续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开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月14日,洛川法院副院长张永军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百嘉和谐县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宏盛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法律企业行”活动。
张永军副院长一行在对百嘉和谐县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宏盛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实地走访后,通过现场宣讲法律政策、答疑解惑的形式,与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共同交流探讨,并认真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张永军结合日常生活中通俗易懂的案例,从宏观和微观上对《民法典》进行了系统深刻的阐述;立案庭负责人王宇结合审判实例,就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和员工提问做了现场疑难解答;速裁中心负责人范孝明以苹果购销合同为示范,就合同的种类、签订、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以及需要注意的漏洞做了细致入微的讲解。
百嘉和谐县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送法进企业是一场“及时雨”,不仅帮助企业解决了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同时增强了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为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张永军强调,开展“法律企业行”活动不仅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更是法院助力企业发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责所在,下一步,将持续在活动内容、方式、范围上不断创新,力争把更多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惠及到企业运营管理之中,切实筑牢依法治企的“防火墙”,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