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与监督,提高案件质效,促进司法公信力,4月12日,省高级法院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案件质效讲评会,会上各业务庭室和分管院领导分别分析汇报了案件质效情况,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出席并讲话。
在听取了各业务庭室的分析汇报和分管院领导的讲评后,张泽军指出,案件质量与效率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它不仅反映出法院工作量的大小,而且反映出法院工作质量的好坏以及工作效率的高低。定期召开案件质效分析讲评会,是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优化法官素质、提升法院形象、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正司法和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张泽军强调,提高审判执行案件质效要讲政治,要结合青海省情实际,妥善处理好各类案件,尤其是破产案件审理要注重
将破产与重组,引导战略投资者重整等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青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审判执行案件质效要讲程序,从立案、审理、执行再到审判监督环节都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院庭长要加强监督指导,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合议庭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有分歧的案件,要按程序及时主动汇报;提高审判执行案件质效要讲责任,庭室负责人和法官要勇于担当,工作不能等靠,不能拖拉,要杜绝得过且过“混日子”的思想,要把法院队伍带成有活力、敢担当、有战斗力的队伍。
张泽军要求,各业务庭室要通过建立季度案件质效讲评机制,精准把握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量,为法官绩效考核提供依据;要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让肯干事、能干事、敢担当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要统筹兼顾,将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务求实效;要注意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进一步压紧压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全面实现青海法院“案件质效新飞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以优异的办案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