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省司法厅与云浮市委市政府召开座谈会,就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以高质量法治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进行座谈交流。调研座谈会由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云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汉标,云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胜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云浮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行政执法、法治宣传、法治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进一步推进地方立法、法治乡村建设、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交流意见和建议。
陈旭东指出,要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整体贯彻落实,将其转化为深入推进法治广东、法治云浮建设的生动实践和精彩演绎,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深入谋划新发展阶段法治建设工作,抓好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广东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积极推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提高行政立法质效,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运用;坚持强基导向,配强司法所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链条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行政仲裁等“后半篇文章”,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建设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和云浮市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推行好经验好做法的双向复制、多向复制,坚持串珠成链,打造更多法治建设的特色品牌,共同推动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黄汉标表示,云浮市将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深化改革,系统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打造更多具有云浮特色的法治工作亮点,为推动乡村振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提供法治保障,为全省法治建设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云浮样本”。
云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天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春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朱京平以及云浮市委市政府相关同志、云浮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省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