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化解金融纠纷 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张掖市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纪实
甘肃省张掖市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作用,本着“公平自愿,依法调解”的原则,积极化解辖区内金融矛盾纠纷工作,取得了较为显着的成效,对减轻金融案件诉讼压力,提高信贷风险处置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调解机制
张掖市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20年12月30日,针对本地金融纠纷案件数量较大的特点,各成员单位分别建立银行业协会调解室、工商银行调解室、农业银行调解室等3个调解室 ,在建7个。同时,张掖市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出资12万元,完成了金融纠纷调解室、档案室及档案室租赁建设工作,并购置安装了录音录像、打印机以及必要的办公设备,为调委会基础建设提供了保障。
成立专业调解队伍
为保证调解员独立、公正、高效的开展调解工作,调委会采取分类管理措施,共聘用调解员52名,其中,银行业、保险业协会调解员4名,银行机构调解员9名、保险机构调解员26名、社会特邀调解员13名,大专以上学历51人,涉及金融、投资、经济管理、保险、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及法学等多个专业,建立了一支专业性强、业务素能高、规范化的调解队伍,形成了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调处的工作模式。银行机构(或保险机构)调解员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的金融纠纷案件资料前期准备工作,并负责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初步沟通,并办理申请调解事宜;特邀调解员具体主持并开展调解工作。从而,在确保调解工作独立、公正开展的同时,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制定调委会规章制度
为保证调解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张掖市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制定了《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流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调解室工作纪律》《调解员工作纪律》5项工作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银行业协会调委会成员会议和调解员工作座谈会,明确工作职责,明晰工作流程,严格纪律要求,保证了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及时解纷化烦忧
自调委会成立以来,各调解室共调解金融纠纷53件,涉及金额7381万元,共为银行金融机构节约资金72万元。其中:农户小额贷款纠纷36件,涉及金额324万元;担保贷款纠纷12件,涉及金额3980万元;抵押贷款纠纷2件,涉及金额2462万元;担保抵押贷款纠纷1件,涉及金额590万元;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纠纷1件,涉及金额12万元;购房抵押贷款纠纷1件,涉及金额14万元。53件案件中已进行司法确认21件,司法确认率39.6%。同时,为缓解农村贷款纠纷案件当事人调解难矛盾,降低银行机构和贷款客户风险贷款处置成本,组织开展了农村巡回调解工作,充分利用贷款农户大多晚上在家休息的特点,组织专业调解员团队,深入农村对涉案农户开展现场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经调解顺利达成调解还款协议3户,涉案标的12.34万元,节约诉讼及工作成本费约0.8万元。
开辟新渠道降低成本
金融纠纷调委会,为银行机构和银行客户提供了解决金融纠纷的新渠道,部分需要依法诉讼的金融纠纷案件分流到金融调解组织,有效降低了依法诉讼审判的工作压力,并节约了司法资源。根据已经完成调解的金融纠纷案件标的金额计算,相对依法诉讼付出(或垫付)的成本,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的金融纠纷,减少诉讼费垫支 73.2万元,减少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约473万元,极大地降低了银行机构风险处置工作财务负担。
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拓展了金融纠纷化解渠道,有效补充了依法诉讼模式,是落实“六稳”“六保”政策的有力抓手,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设平安张掖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掖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