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省公安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1年第二次集体学习研讨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学习体会。深刻领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工作要求,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抓实工作重点,奋力续写新时代贵州公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展集体研讨。副省长、厅党委书记、厅长郭瑞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和工作要求,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的历史时刻视察贵州,对遵义会议的伟大意义作了深刻阐述,对毫不动摇加强党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牢记初心使命、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指引了前进方向。全省公安机关必须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奋力推动贵州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深刻领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锤炼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的固本之道,更好地担负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鲜明的政治性质和职责要求,突出了“公安姓党”这一根本属性,决定了党对公安工作的决定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全省公安机关必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政治信仰不变、立场不移、方向不偏,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深刻领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的关键之策,更好地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人民公安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坚持立警为公、服务人民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也是人民警察的立警之本,必须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新期待,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深刻领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汲取历史经验、激励奋进力量的深远之谋,更好地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公安机关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积累的宝贵经验,树立大历史观,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会议强调,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牢牢把握重点任务,切实抓好组织推动,结合贵州实际、突出公安特色,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提供有力服务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