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司法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根据《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21年1月起,省司法厅组织实施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2020年度考核工作。目前,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2020年度考核工作顺利结束。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实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考核专家组,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电话回访、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围绕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资质、业务开展、依法执业、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履行义务等6大项内容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资质、职业表现、教育培训、接受管理等4大项内容进行了全面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面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所有考核对象进行了评价打分,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二是严格考核,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全省共230家司法鉴定机构、2410名司法鉴定人参加考核。经严格考核,228家鉴定机构和2405名鉴定人考核结果被评定为合格,2家鉴定机构和3名鉴定人因申请注销终止考核,2名鉴定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省司法厅将对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年度考核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监管,提升考核质效。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工作的全面开展,有效地助推了全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深入进行,为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摸清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队伍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和执业情况奠定了基础,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编制提供了依据,极大地促进了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提升了司法鉴定人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的意识,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秩序得到进一步优化,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