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厅党委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森林警察总队统筹协调、多措并举,抓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平安稳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谋划推动。牵头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由常务副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森林、治安、情报、刑侦、巡特警、交管、网安、法制、警务保障等警种部门为成员的省公安机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森林警察总队,办公室主任由森林警察总队总队长担任,周密安排、统筹协调,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二是强化队伍稳定,确保力量加强。为进一步推进森林公安转隶高质量完成,明确各级森林警察队伍森林草原防火职责,会同应急厅、林草局组成专题督导调研组,对全省森林公安转隶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调研,对原省以下森林公安机关145个机构逐一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导整改。截至目前,全省森林公安转隶工作基本完成,转隶后,原市级、县(区)级机构全部保留,大部分森林公安派出所保留,其余按队建制改称大队或中队,全省森林警察队伍整体架构、警力编制、基层力量布局保持不变,为抓好森林草原防火有关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防。面对严峻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公安机关立足本职,加强协调,齐心协力抓好防火工作。对外,省公安机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小组办公室积极对接应急、林草等主管部门,协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修订、指挥体系完善等工作,建立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重要火情会商研判、现场救援协调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并于3月1日起,与应急、林草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对内,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明确森林、治安、情报、刑侦、巡特警、交管、网安、法制、警务保障等警种部门职责,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齐抓共管共防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