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群众,工作有方向。吉林市两级法院立案部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足点,结合全省政法系统“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实施“创全国一流诉讼服务中心,做群众满意立案法官”工程,自活动开展以来,初步实现“精神状态好、接待环境好、服务质量好、群众评价好”的工作成效。
让我们一起来看立案部门这样一组工作画面:
蛟河法院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张某起诉的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主动向张某介绍跨域立案服务平台功能,并与管辖法院北京市顺义区法院联系,在15分钟内为张某完成了跨区域立案,为当事人解决了千里之外的立案难题,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张某感动地送来了锦旗。
龙潭法院积极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减轻企业司法成本。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涉诉企业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企业诉讼成本。近日,经过人民调解员的努力,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纠纷,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高新法院对15位劳动者提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材料审查通过后当场进行立案,案件分流到诉前调解组后,诉前调解组迅速联系被告公司法人,经过多次与被告公司法人沟通,耐心做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15位劳动者当庭拿到调解书,一上午的时间解决了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
群众的满意,就是对立案工作最大的认可。主动顺应群众期盼、满足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难题,立案部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强化部署、精心谋划、多措并举转化为实实在在成果。工作中坚持做到:
提高政治认识,坚定整治决心。3月份,吉林中院召开了全地区主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立案庭庭长和主管立案的副庭长或负责人(包括各基层院独立行使立案职权的派出法庭的负责人)参加的立案重点工作推进会,会上强调全地区立案部门了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政法系统“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工作部署,以刀尖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查纠整改、整治立案工作中存在的拖延立案、立案不规范、推诿管辖、绩效考核节点控制收案等顽瘴痼疾,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争创全省“千个文明窗口”。通过地区会,全地区立案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了凝聚力和整改的决心。
精心谋划部署,狠抓推进落实。按照全省政法系统“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工作部署,立案一庭制定了《创全国一流诉讼服务中心,做人民满意立案法官》为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在吉林地区两级法院开展创“全国一流诉讼服务中心,做人民满意立案法官”活动,对标“精神状态好、接待环境好、服务质量好、群众评价好”,从完善规章制度、公开服务信息、规范服务行为、整洁服务环境等方面对活动内容作出规定,确保整治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细化服务措施,简化服务流程。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提高当场立案率。二是实行“四统一”,即统一立案标准、统一材料样式、统一着装标准、统一服务用语,保证当事人在吉林地区所有立案窗口“同等业务,同等办理”。三是规范立案行为、简化立案流程,贯彻“一次性告知制度”,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当事人通过线上立案的,不再要求线下提供纸质材料。四是提高当场立案率。对当场能够判定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均当场立案。改变之前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交费后立案的方式,直接立案,再书面通知交费。坚持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人员,对诉讼服务环节的工作,负责到底,让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享受家一般的温暖。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立案登记制度,经督促仍不及时改正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
接受各方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在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区、立案窗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吉林省政法举报平台二维码,设置“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箱、在便民服务区展板上公布立案监督投诉电话、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通过12368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好差评系统等多种方式,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整治工作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对违反立案登记制度,经督促仍不及时改正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吉林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区设置“创全国一流诉讼服务中心,做群众满意立案法官”活动展板,大屏幕播放教育整顿宣传片,电子触摸屏设置“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宣传栏目,在立案窗口张贴争创全省“千个文明窗口”标识贴,在公众号上推荐全地区窗口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好的作法,使群众了解活动内容,积极参与支持活动开展。
截止目前,通过律师代表反馈及窗口接待情况看,全地区反映立案问题的投诉相比同期显著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也大幅度提高。从省院12368服务平台情况通报看,没有评价不满意的情况发生。今后,全市立案部门将继续牢记人民重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增进民生福祉,传递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