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绥化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全市 “两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抓规范、出精品、创品牌、求实效,全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奋力为“都城地”建设和全市“十四五”规划的起步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戮力打造法院政治建设新高地。要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确保全市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把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毫不动摇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立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认同感。二要抓实抓牢审判执行工作,全力开创服务保障大局新局面。要抓实抓牢维护安全稳定的着力点,扎实推进平安绥化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犯罪,有效保护人民;要抓实抓牢加强少年审判的切入点,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要抓实抓牢保护合法权益的立足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理好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要抓实抓牢行政审判的落脚点,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继续保持100%出庭应诉,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抓实抓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关键点,深入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工作机制落地见效,提升执行工作智能化水平。三要细化优化司法服务措施,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新环境。要畅通诉求表达,积极运用互联网平台、智能化手段,努力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利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要助推企业发展,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行为,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要有效保护产权,对于恶意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运用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予以制裁;要护佑绿水青山,严厉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及森林、草原、耕地、河流、矿藏等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各类案件,依法保护蓝天、碧水、净土。四要深化巩固一站式建设成果,全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要拓展诉讼服务功能,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分区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要强化“分调裁审”职能,创新调裁一体对接模式,加强速裁团队建设,推动实现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非诉化解工作目标;要提升线上服务效能,为群众提供不见面的立案申诉信访服务,享受“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的纠纷化解服务。五要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要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团队主观能动性,健全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促进法律适用统一;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化;要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规范诉讼程序,加强监督制约,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不断加大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力度,升级优化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进一步实现办案模式从笔墨时代到信息化时代的转变。六要坚定落实强基导向,切实增添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新活力。要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层领导班子的年龄、专业、学历结构;要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加强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干警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定期与基层法院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法官办案能力水平;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有效保障办公办案和辅助用房需求,提升装备配备水平,改善工作条件。七要紧紧抓住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有力契机,扎实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步入新阶段。要深入推进系统党建,把党史学习教育做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统领全市法院党的建设深度推进,把党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有机结合,以党建工作成效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提档升级;要抓牢抓实监督执纪,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靶向巡查,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好干警自查自纠、整治“六大顽瘴痼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全员大学习、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坚持以考促学、以训促学、以用促学;要从高从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龙法之治·黑龙江法院管理制度》,切实使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效能和治理成果;要切实强化职业保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为广大干警依法履职创造安心安业安全的内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