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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腾空一栋涉案房屋。
申请执行人湖南双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伟、陈某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双峰县永丰镇的房产,后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结案,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腾房事宜。
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的见证下,执行干警逐层逐房逐物一一清点屋内物品并予以登记,再搬运至指定保管处,历时14个小时,成功将该房产6层楼50多间房间所有财物成功清点、搬运完毕,并将清场后的涉案房产移交申请执行人。
近日,娄底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强制腾房执行专项执行行动,截至4月15日12时,两级法院成功腾房6起,兑现金额2100余万元。
图①:8∶00,经过动员部署后,娄底中院干警们整装赶赴位于双峰县城的涉案房屋所在地。
图②:9∶20,执行干警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对执行外围秩序进行管制。
图③:9∶30,干警们分成6组,分别对每一层楼进行财产清理登记。
图④:9∶45,人大代表在监督执行的过程中,也参与做被执行人亲属的思想工作。
图⑤:10∶00,强制腾房开始。干警们经过紧张有序的工作,于当晚23∶00将全部房屋清场完毕,并成功移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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