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君山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线上冻结和异地扣划相结合的方式,顺利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岳阳某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资兴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自2016年起一直有业务往来,双方合同约定由岳阳某包装公司承揽制作各种包装袋,资兴市某食品公司支付货款。但在岳阳某包装有限公司依约履行义务后,资兴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却未能如约履行支付钱款义务。岳阳某包装有限公司经多次催讨未果,遂向君山法院提起诉讼。君山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两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资兴市某食品公司承诺调解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分期付清货款。调解生效后,资兴市某食品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岳阳某包装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材料,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后来,网络查控系统反馈资兴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有足额存款,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了冻结,为了让申请人早日拿到执行款,执行法官赶赴资兴市依法予以扣划执行标的额213119.8元,并及时通知了申请人来法院兑付执行标的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君山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及时回应和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