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8日,北京西城法院召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事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西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元田,民一庭副庭长韩涛、法官田晓昕发布硬闯哨卡导致志愿者受伤赔偿案、冲击诊室被保安阻拦索赔案等5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事典型案例,鼓励提倡见义勇为、遵守公共秩序等良好社会风尚。本次通报会与西城区文明办视频连线,由西城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主任赵莹主持,在央视频、新浪微博全程直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民法的平等、诚信、公序良俗等原则息息相通。我国民法典第一条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宗旨写入,体现了鲜明的法律价值导向。人民法院作为依法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评价、教育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其一项重要的使命。
通报会上,韩涛、田晓昕法官介绍了硬闯哨卡导致志愿者受伤赔偿案、冲击诊室被保安阻拦索赔案、老人医院门口摔伤索赔案、女子轻生超量服药未果索赔案、见义勇为者受伤索赔案等五起典型案例,并就典型案例进行释法析理,传递法院明断是非、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审判理念,引导社会公众崇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据王元田副院长介绍,在民事侵权案件中,部分原告存在“只要我受到伤害,就该有人负责,就能获得赔偿”的错误思想。对这种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错误思想所催生的“碰瓷式”维权,人民法院严正摆明立场,坚决杜绝“谁闹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用裁判惩恶扬善、用裁判为公共秩序的维护者撑腰。五个典型案件,从公序良俗、诚信友善、见义勇为等不同方面体现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硬闯哨卡导致志愿者受伤赔偿案,宣示了个人应以国家利益为先、以防疫大局为重,无论何种身份、出于什么理由,都须服从国家防疫管理。医闹“碰瓷”医院保安案、号贩子逃跑摔伤索赔案,讲的都是不遵守公共秩序、甚至拒绝接受管理,以人身损害“要挟”管理者。对此法院态度明确,就是坚决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放在首位,对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服从公共管理的行为通过裁判方式予以否定性评价。在女子服药自杀未果索赔案、老人医院门口摔伤索赔案中,法院直面“我弱我有理”“我受伤我有理”的情况,坚决从事实出发,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杜绝“和稀泥”的做法,引领良好道德风尚。见义勇为者受伤索赔案,法院则是通过司法裁判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作出肯定性评价,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引导公民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
西城法院倡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空中楼阁,内容涉及到友善互助、诚实信用、社会公德等方方面面。每一位公民在进行社会活动时应遵守公共秩序、服从公共管理,依法理性维权、谨慎使用诉权。在日常生活中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营造和谐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