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天津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再审立案的干警在审查某起申请民事再审案件时,发现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无法提起审判监督,遂在认真研究后,协助当事人联系了执行部门解决群众诉求。窗口接待同志尽心负责的态度和为群众利益考虑的做法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事后,当事人送来一面写有“司法公正得民心,尽职责为民排忧”的锦旗并表达感谢。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三中院结合诉讼服务,先后提出了八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八项服务措施主要包括: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登记立案不拖延,有案必立,有诉必应,一次性告知立案所需材料,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利;诉讼服务智能化,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进应用移动微法院,发挥智能云柜自助递交材料和集约送达、电子送达优势,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壮大特邀调解队伍力量,提高在线解纷能力,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在线调处解纷;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性审查,依法从严从细审核案件材料,强化减刑假释案件监督管理;律师可凭“一码通”免安检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和审判法庭,推广应用律师服务平台,方便律师在线立案、在线交费;制定缓交诉费细则办法,对确因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依法办理缓交诉讼费手续,开通律师值班咨询窗口,配备手机自助充电装置、自助打印设备,导诉台放置老花镜、轮椅等便民设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领导接访听民意,畅通接待渠道,解决群众“访难”“访累”问题;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构建“分调裁审”机制新格局,优化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能。
下一步,三中院将继续全方位落实落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始终,倾听心声、解决诉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