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和平法院民四庭法官前往劝业场街道新津社区现场开庭,邀请社区居民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据悉,本次庭审系涉假冒伪劣产品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该案原告公司系“奇强”注册商标的普通许可人,经授权后,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涉案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诉讼维权。原告公司发现被告天津市某食品店销售与涉案商标相同标识的侵权产品,在进行公证取证后,起诉至和平法院。
开庭当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充分发表意见,庭审过程井然有序。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后,承办法官与旁听群众进行了交流,就常见假冒伪劣产品识别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进行了普及与提醒。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此次庭审的案例,虽然金额不大,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特别实用;今后将养成不图小利、购买正品的好习惯,共同构建起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