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初春时节,彭水法院针对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出台执行专项攻坚计划,加大执行力度,重拳出击,将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纳入年度重点攻坚活动执行范围,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坚决打击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违法行为。
一是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在摸清辖区范围内环资保护类案件底数的前提下,由执行局负责人亲自带队,查勘现场,按照一案一策的方针制定执行计划,分阶段、有步骤的强制执行一批环资保护类案件。
二是构建联动、协同执行大格局,推进环资保护类案件的办理进程。协调县级相关职权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统一谋划、统一实施、统筹推进相关案件的办理。让环资保护类案件在后续移交、环境恢复保护上实现无缝对接。
三是引入媒体监督追踪机制,全过程、无死角对整个执行过程留痕跟拍报道。将执行全过程在新闻媒体、电视网络等进行宣传报道。将党和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和态度通过司法强制执行的具体实践方式展示出来,既起到了普法宣传的目的,有实现了司法强制执行与新闻舆论的良性互动。
通过强制执行、打击典型等措施与手段,塑造一批环境资源保护执行案件典型案例,为彭水县生态环境的长远良性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为彭水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