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南谯法院果断出手,运用线上查控、线下沟通的方式,成功为伤者要回赔偿款,保护其合法权益。
2017年7月,孙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与丁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上乘坐的邵某受伤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共计82380元。为维护自身权益邵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邵某4849元,孙某赔偿邵某78059元。判决生效后孙某一直未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四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后执行法官通过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始终拒绝。4月25日,执行法官传唤被执行人前往至法院,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承诺将赔偿款全部给付。当天,被执行人前往南谯法院,现场将8万元赔偿款全部支付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