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执行力。近日,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常态化开展执行行动,有力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及时高效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营造诚信社会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快速执行解“薪”愁
“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执行到拖欠的工资款了!谢谢您!”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向闽侯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高兴地说到。
原来,张某等人与福建省某木业公司因劳动争议起诉至闽侯法院,经过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负责人林某分期支付张某等人工资款10万余元。然而,林某在履行完第一期款项后就开始玩“躲猫猫”,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剩余工资款,张某等人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为尽快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林某采取限高等强制措施,并通过查控系统及时冻结林某账户。几天后,林某在准备出差时发现无法购买动车票,急忙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在约谈中告知林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林某意识到错误,主动将拖欠的工资款支付到位,并表示今后将提高法律意识,诚信经营,绝不当“老赖”!
尽心执行化积案
“陈法官,幸亏你们尽心尽力执行,帮我解决了难题,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徐某一大早赶到闽侯法院执行局,为执行法官送上一面“强制执行解民忧 热心为民好法官”的锦旗。
2016年6月,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来到闽侯法院起诉林某夫妇,经法院判决,林某夫妇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徐某借款人民币61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林某夫妇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即冻结林某夫妇名下拆迁安置房一套。因该房产当时尚未取得产权,不具备处置条件,且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财产,该案不得不按下“暂停键”,进入终本状态。虽然案件终本,但执行法官仍持续跟进该案。2020年5月,承办法官发现该房已经完成权属证书办理,具备处置条件,执行工作重启“时机”已成熟,遂联系徐某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迅速对标的物开展评估、拍卖。但经两次挂拍,均因无人竞买流拍,案件再次陷入僵局。为解决难题,承办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征询意见,建议以房屋二拍保留价95.2万元作价,以物抵债,解决纠纷。
就此,徐某认为该房屋已经两次流拍,其价值不易实现。以物抵债可能损害其利益。法官向徐某表明,影响房屋竞拍成功的因素较多,两次流拍并不代表房屋没有价值,在林某夫妇无其他财产的情形下,以房抵债是当前解决纠纷的最佳路径。经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至此,一起长达五年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上门执行促和解
“林法官,辛苦你们上门这么多次,这下我的后续治疗总算是有保障了!”近日,闽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调解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申请执行人黄某感激的说道。
2019年6月,黄某受雇于洪某从事挖掘机作业。天有不测风云,黄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经鉴定属于一级伤残。经闽侯法院审理,判决洪某赔偿黄某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05633.42元。洪某在支付10万余元赔偿金后便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黄某腿脚不便,闽侯法院执行法官主动上门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并第一时间对洪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查控财产等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强制措施只是手段,兑现胜诉权益才是目的”,为快速解决黄某困难,执行法官让洪某一同前往黄某家中开展调解,在见到黄某现状且通过法官两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地耐心沟通后,洪某当场承诺分两期支付赔偿款70万元,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手里拿着执行和解协议,坐在轮椅上的洪某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感谢你,感谢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将持续跟踪案件履行情况,时刻督促洪某按期履行义务,抚慰黄某安心治疗。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闽侯法院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着眼于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下一步,闽侯法院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努力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审判执行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