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不忘初心铭记党史 缅怀先烈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3月23日,组织全体干警前往永泰县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不忘初心铭记党史,缅怀先烈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全体人员整齐列队,静立默哀,党组书记、院长陈学凯代表干警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整理挽联。
二是开展“铁骨铸忠魂,英明耀华夏”清明缅怀先烈主题宣传活动。4月2日,组织部分干警到联奎公园开展“铁骨铸忠魂,英明耀华夏”清明缅怀先烈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向群众宣讲英雄烈士保护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法律规定,促进全社会形成崇敬英雄、缅怀英烈的浓厚氛围。
三是送法进校园,护航青少年成长。4月2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魏典光带领刑庭干警,到永泰县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走访调研。魏典光副院长就如何开展学校法治建设、学生法治教育等问题与校领导、教师代表深入交流座谈。会后,刑庭干警为该校学生上了一堂主题为“远离校园贷,不负青春债”的法治教育课,并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侮辱诽谤烈士罪”、民法典关于加大未成年人保护、防范高利放贷等内容,联系审判实际,深入浅出讲解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用法维权能力。
四是送法进社区,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4月2日,为营造文明健康、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清明祭祀氛围,部分干警到城峰镇城南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一同深入民居、商户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宣传,分发宣传材料,倡导用更文明、低碳、安全的方式进行祭祀。活动中,法院干警还现场宣讲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法律规定,提升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