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衡东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自愿撤销执行申请,一起同事间借款产生纠纷的案件顺利执结。
赵某某与陈某某系同事关系,赵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某借款5万元,在衡东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调解下,赵某某应于2021年4月5日前归还借款,双方还申请了司法确认。履行期限届满以后,赵某某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陈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先向被执行人赵某某下达了执行通知,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银行存款仅数百元,对其进行操作冻结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与赵某某取得了联系,并把赵某某和陈某某共同约到法院。双方到了法院以后,赵某某表示借款未能按期归还深感歉意,称自己不是不还钱而是暂时没有能力归还,并说出了自己的实际困难以及还款计划,申请执行人陈某某表示自己也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执行法官告知了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本次执行的情况,陈某某表示对赵某某的家庭情况比较清楚,赵某某是靠着低薄的基本工资养家糊口。看到了被执行人赵某某对本案的一个态度以后,执行法官接着从法律层面以及人情世故方面和陈某某进行了沟通交流,陈某某听后表示和赵某某私下协商解决,于是向法院递交了撤回执行申请书,并申请对赵某某的银行账户进行解冻。赵某某对陈某某的理解表示感谢,两人一起愉快地走出了法院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