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喀什地区两级法院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重心前移、力量下沉,聚焦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充分发挥司法定纷止争作用,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努力把大矛盾大风险防范在市域,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
争取支持,主动融入。喀什中院联合地委政法委、组织部等14个部门单位,共同印发《喀什地区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强化人民法庭就地解纷功能,对接创建“无讼”乡村(社区),地区12家基层法院中10家已成功推动将“万人成诉率”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加强协作,汇聚合力。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合作协议,把诉讼方式同仲裁、公证、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方式衔接起来,将402个调解组织、718名调解员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名册,运用调解平台调处纠纷27193件。发挥品牌调解室示范引领作用,伽师县人民法院建立了“伽师工业园孵化基地多元解纷站”“海霞调解工作室”,疏勒县法院打造了“唐天斌调解工作室”“麦麦提伊敏·阿不力孜调解工作室”,着力提升调解公信力,及时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
积极作为,源头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原有“庭、站、点、员”四位一体治理网络基础上,整合现有人民法庭资源,设立20个中心法庭、65个巡回审判点,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前置调解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巴扎法庭”“田间法庭”“星光法庭”大显身手,用接地气的司法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中心法庭及巡回审判点共受理各类纠纷2326件,诉前调解纠纷占比达6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真正实现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