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坚持人员全覆盖、内容全覆盖、形式全覆盖、督导全覆盖、宣传全覆盖,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坚持人员全覆盖
制定《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在省属监狱戒毒单位在编在职干警全员参与第一批教育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参与范围,将厅机关、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全体干警全部纳入第一批学习教育范围。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分别印发《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全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同步参加学习教育,做到全员参与、全员受教育,为查纠整改打牢基础。
坚持内容全覆盖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习教育具体安排》,提出19项具体措施,逐级明确厅机关、省监狱管理局、学院以及省属监狱、戒毒所担负的职责,逐一细化责任分工、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省委政法委孙成良副书记对此给予肯定。省厅统一编发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司法鉴定行业学习材料和警示教育案例等4个汇编,作为学习教材,统筹谋划“规定动作”,精心设计“自选动作”,推动各级抓实学习教育。
坚持形式全覆盖
依托“燕山大讲堂”、省委党校分校、“清风司法”等平台载体,开展线上线下集体学习。邀请省委党校专家面向全系统作《重温党的百年光辉历程,汇聚民族复兴力量》党史辅导报告。组织省属司法行政系统1.3万名党员干部参加“筑牢政治忠诚”网上政治轮训,结业率99.45%,优秀率98.56%,在省政法各单位第一。省属监狱、戒毒所结合封闭备勤、执勤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参加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坚持督导全覆盖
建立了厅党委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的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各专项工作组负责顽瘴痼疾整治和专项治理的条上指导责任;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具体负责省属监狱教育整顿的组织实施和省属监狱系统综合治理工作;省戒毒管理局具体负责省属戒毒所教育整顿的组织指导;各省属监狱、戒毒所党委负责具体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确保责任逐级压实压牢。针对教育整顿前期省级指导组与省属监狱、戒毒所指导督导关系不够明确的问题,及时向省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反映。省教育整顿办决定从省级指导组司法行政指导专班中确定2-3人,专门负责对省属监狱、戒毒所的指导督导。建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调研联系制度》,厅领导带队到联系市、县(市、区)司法局和监狱、戒毒所调研督导,指导联系点工作,推动全系统教育整顿扎实深入开展。
坚持宣传全覆盖
在省司法厅内、外网分别开设专栏,设置工作动态、“我为群众办实事”等5个栏目,及时调度掌握全系统开展情况,编发工作简报38期。在“山东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司法局长、监狱长、戒毒所长访谈,编发稿件11期26篇,在齐鲁石敢当、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人民网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相关稿件230余篇,营造了积极投身教育整顿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