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系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终身名誉主任。2006年4月被甘肃省律师协会评为甘肃省优秀律师,2010年4月被甘肃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1年6月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法者,法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执业30多年来,李勇律师因循着伟大史学家司马迁的这一法制理念,曾先后代理了甘肃省公安厅原厅长贺明保受贿案;连城铝厂原厂长魏某某贪污受贿案;金昌市原秘书长张某某受贿案;兰州市原市长张某某受贿案;兰州市教育局原副局长曹某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甘肃省委房产处原处长曹某某受贿案;震惊全国黑社会性质团伙李氏、陈氏、马冰冰等涉黑案件;甘肃省交通厅副厅长杨某某受贿案;甘肃省国土厅副厅长张某某受贿案;甘肃张某某永登“11.3”交通肇事案;震惊全国的“小芳”轮奸案;张掖市“4.23”张掖110巡警玩忽职守案等大案要案。李勇律师通过一个个案件的代理与辩护,彰显了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人生价值追求。
热心公益,回报社会。李勇律师热心公益事业,多年来坚持扶危济困,为希望工程捐助2名失学儿童,多次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在他的组织和协调下,依托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甘肃省第一家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为农民工和社会弱势群体免费维权,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