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地落实,各级法院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凝心聚力为民办实事,切实解决执行难题。
重压敦促打破执行僵局
近日,宜昌市宜都法院执结了一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邱某、施某将50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执行到位。2014年,邱某的丈夫、施某的父亲施某甲在被执行人宜都市某劳务公司工作期间,于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死亡,被依法认定为工亡,但该劳务公司并未为施某甲交纳工伤保险。宜都法院于2018年7月判决该劳务公司赔偿邱某、施某丧葬补助金16515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39100元,两项合计555615元。判决生效后劳务公司并未给付赔偿款,2019年6月邱某、施某向宜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被执行人某劳务公司无银行存款,也无固定资产可供执行。法院到股东户籍地未找到本人,申请执行人也未能向法院提供公司的财产线索和股东下落。为了打破执行僵局,执行人员继续对被执行人宜都市某劳务公司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成立时的股东马某和赵某有抽逃出资的行为,遂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追加马某、赵某为被执行人,对马某、赵某的财产采取了执行保全措施。马某、赵某因受到执行压力,主动要求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马某、赵某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邱某、施某支付50万元赔偿款,案子纠纷全部了结。
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4月19日至20日,咸宁市赤壁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大队组织执行干警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早上六点三十分,十余名干警兵分两路,有条不紊地开展行动。截至20日下午17:00,共依法拘传10名被执行人,经过干警的释法明理,2名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6名被执行人部分履行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标的额达305000元。拒不履行义务的2名被执行人,在进行核酸检测以及体检后,晚上七点多被送至拘留所。积极调解 化解执行难题
“现在不是被执行人有钱不还,而是的确没有偿还能力,请你相信我们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一定能找到解决办法。”面对执行申请人的误解,黄冈市罗田法院的法官耐心进行解释。叶某驾驶车辆将余某撞伤,经交警认定由叶某负全责。余某后向法院起诉叶某,法院判决叶某赔偿余某各项经济损失共20多万元。在案件执行阶段,经法院多方调查,确认被执行人叶某为贫困户、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更好的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叶某的财产状况告知申请人余某,并向余某解释“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区别,联系当地人民调解员、村委干部、政府扶贫干部参与案件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叶某通过自己务工和亲戚朋友的帮助,履行了全部标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