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部署,深圳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10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自2015年深圳市委换届至2021年3月,已完成11轮对112个市管党组织的巡察,首次实现一届市委巡察全覆盖。
“11轮巡察发现问题2148个、发现问题线索717条,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措施5619条,完善制度3804项,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3亿余元。”深圳市委巡察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巡察工作坚持有形和有效相统一,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发挥了利剑作用,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巡察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重点要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圳市委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通过巡察发现并纠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温差”“落差”“偏差”问题101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据此立案查处295人,其中局级干部22名,处级干部103名;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发现选人用人问题308个,调整市管干部岗位7人,发现并纠正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自由主义”“一言堂”等问题,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夯实了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深圳巡察工作探索建立了市领导约谈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巡察报告评价、巡察后评估等制度机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
市委第十轮巡察发现某市属国企在管党治党、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后,市委主要领导对该企业党委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迅速坚决整改。与此同时,相关市领导也与此轮巡察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就党建工作、纠治“四风”、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在深圳,每轮巡察反馈后,市委书记、市长等市领导分别约谈发现问题较多或较突出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已经成为一项规定动作。通过市领导约谈,一方面压实整改责任,另一方面了解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从市一级层面推动解决。去年6月,深圳通过对市委巡察发现的1809个问题进行整理,归纳出10类突出问题,印发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对照自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从第八轮巡察起,组织部门同步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人介绍,至今已完成对20个党组织的检查,对有关问题在全市通报并推动逐一整改。
除了组织部门,市委巡察办还联合宣传、审计等部门建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在巡察期间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把巡察的权威性与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一起来。
在加强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同时,深圳市委巡察还形成了市区上下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各区共完成对499个区管党组织的巡察,延伸巡察662个社区党组织,发现问题13442个、问题线索2074条。
深圳巡察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以抓铁有痕的作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每一轮巡察,都由市领导带头参加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反馈意见通报被巡察单位分管市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问题不清零,整改不罢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纷纷表态。各被巡察党组织共落实整改措施5619条,问题整改率达95%。与此同时,推进整改“回头看”全覆盖,对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发函督办,对6个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全市通报。
对于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深圳有的放矢地推动源头治理。市财政局工贸金融处负责人介绍,巡察发现多部门存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评审过程不透明、资金拨付偏随意、后续使用缺监管等现象后,深圳出台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搭建起市、区两级统一的专项资金申报和监管平台,看紧政府“钱袋子”。
反馈,整改,督查,再反馈,再整改……深圳抓住解决问题这个关键,把巡察的过程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不断推动各项事业增添新动力、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