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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凤山县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韦秀杰、原副主任万凤青、原会计吴美芝私设小金库、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7年初,韦秀杰、万凤青隐瞒不报,擅自处理霉烂变质的粮食,授意吴美芝做假账,并通过私设小金库等方式获取资金填补因霉烂变质而短少的粮食价款。此外,韦秀杰等3人还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2021年3月,韦秀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万凤青、吴美芝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凤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430/gxjjw608bdfc2-1576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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