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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担使命 执法为民保平安 ——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张健事迹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张健,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自2011年担任社区矫正科科长以来,紧紧围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形成了“管得住,教有方,扶见效”的监管格局,津南区社区矫正工作连续7年来实现零脱管、零漏管,未发生涉及社区矫正对象刑事案件,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群体性事件,为津南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坚定理想信念 提升政治站位

  政治上坚定。她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注重加强自身理论修养,加强党性锻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贯彻司法部部署,从及党委政府、市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学习上自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社区矫正工作于2012年全面启动,面对这一新生事物,一方面她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准确把握工作脉搏,自觉锤炼,利用业余时间熟读各类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书籍和市局组织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等机会,加强对这项新技能的学习探索,从而提高社区矫正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她努力做到善思善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总结分析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撰写《危险驾驶类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的实践与思考》等调研文章,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履职尽责 真抓实干 

  工作思路清晰。津南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在全市名列前茅,监管形势严峻,维护监管安全的压力大、风险大。担任社区矫正科科长以来,她始终加强管理,夯实基础,确保监管安全。围绕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津南区实际,提出“重监管、强教育、实帮扶,严执法、强队伍,夯基础、上水平”的工作原则,推行规范化执法、精细化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发挥带头作用。疫情期间,她第一时间返岗,不等不靠、迎难而上,坚决贯彻司法部以及市局关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和疫情防控措施,多措并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动员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彰显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她主持起草、制定《津南区社区矫正工作岗位责任制》,对社区矫正支队、司法所工作职责、社区矫正专职干部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进一步明确,形成岗位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工作规范到位的管理目标。全面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担当能力;建立《津南区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应遵守的规定,同时也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积极探索、制度创新的一次大胆尝试,为社区矫正对象的精细化监管制定了有章可循的操作规范;在她带领下,津南区社区矫正支队承办的天津市“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通过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社区矫正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起草有关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经批准后,严格按照建设标准积极做好前期规划,并对施工期间功能区域的相关配套建设严格把关,在张健同志的推动下,建成建筑面积近1200平米的独立办公用房,规范建立了接收报到室、入矫宣告室、信息指挥中心、调查评估室、心理咨询室等相关功能室,规范建成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市局、区社区矫正中心以及司法所三级网络互通,配备指纹机、指挥中心电子显示屏、监控、门禁等设备,初步实现了“一体化”“全视角”指挥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在全市位居前列。

  协调配合 强化管理 

  加强对外协调。一直以来,她将对外协调作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途径之一,尤其是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共同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同时,对撤销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执行收监,彻底解决了收监执行的难题,并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与区纪检部门配合,在矫正对象接收报到的同时,将党员干部违法的摸排等环节前置,取得良好的效果。

  严格队伍管理。在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同时,作为科长,她更加注重团队整体业务水平提升,定期为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技能;定期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业务督查,并建立《工作未落实通知单》制度,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

  依法监管 廉洁自律 

  规范执法行为。工作中她坚持原则、办事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对调查评估案件以及司法所上报的警告、请销假审批等事项,按照程序规定严格审查,认真审批,把每一案件都办成铁案,让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监管中除了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亲情感化外,对监管过程中违法违规的罪犯做出了多起处罚,有效地震慑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无视社区矫正规定的嚣张气焰。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行贿罪于2018年9月被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因其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在执行对李某收监的过程中,她受到了李某亲属的威胁,她顶住各方面的人情压力,将李某送进了看守所,维护了刑事执行的严肃性。

  坚持廉洁从政。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四个必须 八条规范”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认真执行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规定。工作中,能严格与社区矫正对象划清界限,不与社区矫正对象及亲属发生财务往来,不吃请,不收受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属馈赠的礼物,不以权谋私,切实加强对“八小时”以外的自律,慎重交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做到廉洁奉公,严于律己。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张健清醒地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格局、更实的举措,找准坐标,攻坚克难,全力推动津南区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为津南区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ywxx/sqjz/202105/t20210508_201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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