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在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为了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服务大局水平,莲湖法院认真查摆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18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整改提升,努力为群众办实事。
莲湖法院围绕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便利群众立案;创新调解模式,减少群众诉累;深入基层一线,贴近群众服务;服务中心大局,聚焦群众关切热点等主题,制定了涵盖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强矛盾多元化解、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司法公开等6大类18条“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措施,切实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这18项措施是莲湖法院向群众作出的庄重承诺,下一步,全院上下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措施要求,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以是否取得实效、是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是否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困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并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让教育整顿成果真正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