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陶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罚金20万元。”日前,随着法官庄严的宣判,由一份信访专题分析发现的兴国县自然资源局控违拆违办3名干部贪腐案落下帷幕。
一年前,兴国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发现收到的关于县自然资源局信访举报件骤增。信访室认真分析研判,发现反映在控违拆违中选择性执法信访举报有11件,占比64.7%,问题直指干部在控违拆违工作中存在走过场、走形式、“看人下菜单”和放纵、包庇“关系户”违建等问题。
信访室起草了《关于县自然资源局信访专题分析报告》,径送到该县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以及分管县领导。报告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县纪委监委大量外围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于2020年7月对县自然资源局控违拆违办第二大队原大队长欧阳班亮、第三大队原大队长马呈渝采取留置措施,11月二人因犯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年六个月,并由此案牵出县自然资源局控违拆违办副科级干部刘某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
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反映渠道、内容、被反映人职级、问题类型等要素,围绕反映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重点行业领域及基层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每月一次信访举报同期对比分析、每季一次信访专题分析报告、每半年一次综合分析报告,为研判政治生态、实施精准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加强对单位“一把手”、重点领域班子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等群体问题线索的专项分析,提出意见建议,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从中查找出问题规律,为开展精准监督提供工作思路和解决办法。(兴国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