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媒体《法治参考》《经济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集中对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020年10月15日,《法治参考》第20期刊发对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的专访文章《山东公共法律服务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今年3月1日,《经济日报》第二版刊发《山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学习强国进行转发。3月5日,新华社新华网刊发《山东: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法治轨道》。3月24日,《光明日报》第三版刊发《山东:以法治思维方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发展》。5月6日,《大众日报》第一版刊发《山东开展“五个一专项行动”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同时被新华社网站、省政府网站转载。
近年来,山东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鲁司〔2015〕96号),第一次系统性提出了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概念以及“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的发展理念。推动出台全国第一部公共法律服务法规《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标志着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每年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近1000万件,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