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主体、内容、方式、结果运用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发挥述职述法对于加强监督、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功能,形成“压力传递”和“杠杆效应”,以“硬约束”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领导干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关键少数”,能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关乎全面依法治省的成效。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聚焦“关键少数”,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已基本实现省直部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覆盖。2020年,将述法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要点。
此次出台的《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述法工作意见,总结安徽省开展述法工作经验的有力之举。《方案》明确述法主体,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或者有关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要进行述法,报告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确定述法内容,依据中央及省委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相关要求,区分不同述法主体工作性质,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党委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等4个主体分别明确7项述法内容;创新述法方式,采取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专题会议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确述法工作纳入省委综合考核,考核组综合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等情况,发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到位的,纳入考核报告,一并反馈、一并整改完善。此外,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专题述法评议,集中听取部分地区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开展现场评议,并综合相关情况形成基本评价。基本评价抄送组织部门。
稿件来源:2021年5月11日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