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共敦煌市委办公室、敦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敦煌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敦煌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正式成立,作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市长和司法局主要领导担任,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以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14个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联络员。
敦煌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构协作配合,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机制初步形成。能有效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规范化,对于做好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敦煌市将以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为契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建立健全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犯罪,为推进平安敦煌、法治敦煌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甘肃省敦煌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