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关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推出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
问题一:请介绍一下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申请和使用?
答:近年来,公安部党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公安交管领域应用。2020年,全面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目前已向3.7亿车主发放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是公安部进一步深化拓展电子证照应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这次12项新措施中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内容。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提升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电子驾驶证具有统一性、实时性、安全性3个特点:一是统一性。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实时性。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三是安全性。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
电子驾驶证的应用将实现“三个便利”:一是便利申领。3个试点城市的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个人账号领取电子驾驶证,申请时驾驶证应在有效期内,提交本人6个月内电子版证件照。二是便利出示。电子驾驶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实时查询、出示本人电子驾驶证,离线时也可使用APP上已生成的电子驾驶证。三是便利使用。在办理交管业务、驾车出行、租赁车辆等活动中,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行业可在线核验电子驾驶证。执法查验时,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办理交管业务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需要说明的是,为确保电子驾驶证的应用效果,3个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下一步,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扩大应用场景,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
问题二:此次改革在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方面有什么新的措施?
答:近年来,二手车市场日益活跃,二手车交易持续增长,群众异地购车需求明显增多。据统计,2020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办理汽车转移登记2481万笔,其中,二手车跨省跨市转移555.6万辆,占22.39%。与此同时,群众也反映二手车交易登记还存在一些不便利问题。根据现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对新旧车主不在同一地市的,只能在旧车主所在的车辆登记地办理交易、开票、验车、提档,再到新车主住所地办理转入、上牌,往返多、周期长、成本高。
为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此次改革,公安部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推行小型非营运客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方便群众在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无需往返两地,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助力形成国内大循环发展格局。一是二手车交易异地可办。对车辆异地交易的,买卖双方可自主选择在车辆登记地或者新车主住所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不再强制要求返回登记地办理交易手续。二是档案资料网上转递。二手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办理完交易手续后,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减少提档等候时间,减少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三是车辆登记一地办结。对在新车主住所地交易二手车的,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往返。
该措施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
问题三:请介绍一下在便利驾驶证考试方面的改革措施?
答:随着群众生活水平和购买汽车愿望不断增长,汽车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考试领证的差异化、便捷化需求越来越高,期望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更加快捷。
此次改革,公安部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的原则,推出“两减一增”新措施,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更加便利群众考试领证。一是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减项目。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操作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二是科目三约考减时限。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对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群众待考时间,便利群众早日考试领证。三是异地分科目考试增频次。对申请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的,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据估算,新措施实施后,每年将惠及新考领驾驶证人员2000多万。
问题四:请介绍下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有什么新措施?
答:此次改革,公安部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针对群众企业反映较多的货车城市通行不便、城镇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推出了优化城市货车通行、便利夜间临时停车等措施。
一是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货车是连接生产和消费两端的重要运输工具,在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城市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物流运输的效率。为助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此次推出进一步便利货车进城通行措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排查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政策。对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禁行政策,一律进行清理调整。对城市人民政府或者部门联合制定的禁行政策,公安交管部门将提出建议积极推动予以优化。原则上,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不得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每天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在城市道路通行预留时间窗口。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 APP或者本地交管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今年下半年将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该措施将惠及3000多万货车车主及驾驶人。
二是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随着汽车全面进入家庭,停车难成为一大“城市病”,城镇老旧小区配建停车位少,停车难问题更加突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充分利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的道路资源,选择道路较宽、流量较小的支路,允许居民在夜间、周末、法定假期等基本停车需求较大的时段临时停车。当然,城市道路的主要功能是供车辆通行,各地既要科学划定允许停车的时段、路段,积极缓解停车难问题,又要确保通行顺畅安全。解决停车难问题还需要各地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缩小停车泊位缺口。希望广大居民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要求,文明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需要说明的是,全国各个城市道路条件、路网结构等存在很大差异,无论是调整货车通行政策,还是缓解停车难问题,都要因城施策、因路施策,把握住方便群众的大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科学论证、精细设计、稳步推进。
问题五:请介绍一下在便利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办理交管业务方面有哪些优惠措施?
答:此次改革,公安部本着便民惠民全覆盖的原则,坚持政策差异化、措施精准化、服务精细化,推出老年人、军人、出国(境)人员等便捷办理交管业务措施,保障特殊群体人员共享改革红利。
一是便利老年人享受交管服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适应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的趋势,提供线上线下温馨服务。网上服务亲友代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 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等业务,提升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便捷性。窗口服务便捷快办,推行在车辆管理所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专门窗口,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该措施将惠及2000多万驾驶人。
二是便利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提高办事效率。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三是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许多出国(境)人员无法及时回国(入境),导致驾驶证未按时换证被注销,影响正常使用。对此,此次推出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证新措施,对出国(境)人员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办理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问题六:请介绍一下此次改革“互联网+交管”有哪些新措施?
答:近年来,公安部不断深化“互联网+交管”应用,形成了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服务“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网上交管服务。目前,交管互联网用户达3.9亿,累计提供网上办牌办证、事故快处、学习教育等服务26.9亿次。此次改革,坚持“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进一步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
一是推行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对群众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需要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即时委托、远程委托、异地委托办事。
二是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以在线核查,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无需再提交主合同,以减惠企、以简赋能,促进企业行业健康发展。该措施每年将惠及2200多万办理抵押手续的车主。
三是全面推行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目前,公安部已组织天津、内蒙古、江苏等15个省(区、市)试点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3200多万车主享受到免于提交交强险凭证的便利。此次,将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交管业务时,网上核查交强险信息,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进一步减手续、减环节。
四是试点网上查阅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拓展互联网交通事故查询服务,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2021年6月1日起,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推行,下半年将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国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