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干警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公正廉洁司法,近日,天津三中院制作并发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示函》给来院当事人。
据了解,“三个规定”为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提示函”向当事人明示了“三个规定”中干预过问案件的相关规定及行为标准,并提醒当事人切勿请托他人干预过问案件。
三中院通过制作并发放“提示函”,加大廉洁司法政策宣传力度,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今后,该院将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第一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层层压实责任,打造干净有序的司法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