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育苗正当时。宝坻区大钟庄镇是该区稻米主产区,每年5月中旬为稻田插秧的黄金期,然而就在4月底,村民曹某却因300亩稻田存在土地纠纷而焦急万分。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两年前,曹某承包了大钟庄镇某村90余户村民的稻田,共计300余亩。今年4月,因承包费用等问题村民韩某等三人阻止曹某进行插秧前的施肥准备工作,致使土地处于无法耕种的状态,故曹某与韩某等三人发生争执。经多次协商未果,曹某遂于4月底将韩某等三人诉至宝坻法院。
民二庭收到此案后,考虑到春耕在即,若按程序安排开庭,一旦错过了最佳播种时间,不仅会给承包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农户也要为此承担巨额的违约金。经过权衡,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继军立即带领民二庭、大钟庄法庭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联合村两委会干部,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法官们以拉家常的方式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了解了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经过,在此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晓以利弊。最终,曹某与韩某等三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案件从受理到案结事了仅用7个工作日。
该案的圆满解决,是宝坻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真心“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一个工作缩影。今后,该院将持续开展“党群连心·情暖宝地”主题实践活动,努力践行群众路线,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各街镇的联动配合,倾注真情化解纠纷,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教育整顿的成果,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