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宗历时三年的交通事故纠纷信访案件顺利和解,当场履行完毕。
2018年1月,李某搭乘他人无牌三轮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其后,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驾驶员李某石及李某东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40.1万元。但李某东一直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申请后,因被执行人李某东及李某石自身缺乏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迟迟未能完全执行到位。三年间,执行干警多次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等进行查询,但始终查无所获,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近日,此案出现了转机。执行干警在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实地走访后,成功获知其有自建房这一情况。其后,执行干警释法析理,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坦坪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及凌云村支两委也提供大力支持,雷先华所长大力协助。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宗历时三年的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民生就是民心,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强化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落入人民群众的口袋。
嘉禾法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加大久执未果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