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原告王某与被告孙某居住在距离县城几十公里外的小山村,宁陕法院办案法官考虑到该案系家事案件,且双方路途遥远,随即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5月10日,承办法官带领办案团队来到当事人住所地进行现场开庭。
庭审中,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理由后,办案法官采用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明法释理,详细讲解法律规定,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积极主动的向原告承认错误,并用实际行动请求原告谅解,被告当即到菜园为原告采摘时令蔬菜以此表达对原告的关心照顾,办案人员也积极参与到采摘行动之中,暖心举动得到了原被告双方的一致赞誉,双方的对立情绪得到缓和,为下一步开展好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巡回审判是宁陕县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该院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充分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出实招,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处理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