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为涉黑案件受害人发放退赔款481万元,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原来,浦城县一家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爆发债务危机后,该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作为债权人的姜某某被刚成立的债权人理事会选举为会长。然而,姜某某却在未经债权人理事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光学眼镜公司资金挪用于购买房产、车辆等供其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使用。同时姜某某还利用担任会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光学眼镜有限公司的货款210.99万元。
2020年4月,姜某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虚假诉讼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建阳法院在执行上述案件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委托查封等形式对上述案件涉及财产进行查封控制,其中,17套房产分布在浦城县和福州市各处。
为了落实落深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尽快完成对涉案财产的变现,执行法官连续三天两夜带领评估人员、开锁人员奔走评估。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建阳法院用最短时间将涉案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并拍卖成功10套后,第一时间将案款退赔给光学眼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