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忠诚履职、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全区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全区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2020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被命名为自治区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创建单位。
一、强化法治理念,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坚持理论武装,把理论学习作为推动提高全警政治素养和政治水平的重要途径,教育民警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者、践行者、捍卫者。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宣传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等形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通过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行动自觉。二是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公安建设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公安厅“工作质量提升年”重点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出台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夏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便民利企15项措施》,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防范新型违法犯罪和行政审批便民化等方面出实招,全面推进全区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三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坚决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完善公安机关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度体系,制定《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委员会议事规则》《宁夏公安机关重大事项决策规定》,明确区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联系服务企业群众工作机制,建立听证代表遴选机制和公安厅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服务保障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公安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论证范围,规范决策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管理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到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报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公安部“双向备案”审查。四是组织开展集中清理。部署制定《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成立公安厅集中清理领导小组,分为综合协调、辅警管理、治安管理、网络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禁毒管理共6个清理组,对标自治区清理工作11项标准,对公安厅起草的5件地方性法规、1件政府规章、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公安厅规范性文件逐一自查清理。组织全面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分两批次完成16件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
二、履行职责使命,推进平安宁夏建设。坚持求真务实、依法履职,着力提升全区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复杂形势的能力水平,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公安部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一是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组建重点人群排查、社会动态研判管控、境外疫情防控3个工作专班,严把“四个关口”,筑牢“三道防线”,实现了“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查验,组建由公安民警牵头的2332个社区排查组,对全区2898个社区(村)开展了两轮大起底、大排查,运用大数据手段精准研判,累计查控疫情重点人员79681人,启动258个疫情检查站点,24小时开展人员、车辆、物品检查检疫。扎实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精准管控宁夏籍入境人员和临时来宁外国籍人员,累计查控入境回宁人员9254人,查获宁夏籍非法出入境人员330人。强化社会面总体防控,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指导各地侦办涉疫刑事案件16起、刑事拘留13人,查处涉疫行政案件261起、行政处罚354人,公布典型案例20起。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对各类政治重点人逐一明确管控责任要求,组织专人对7名意识形态重点人进行正面教育谈话,对列控的486名重点人员保持常态联系,强化走访教育和帮扶解困工作,坚决防止疫情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建立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信息库,开展动态研判、风险评估、走访教育、思想疏导和困难帮扶,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全区矛盾纠纷警情下降11.3%。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加强扫黑除恶专业力量建设,全区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18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63人,中央督导组督办线索办结率100%,涉黑涉恶线索核查成效全国排名第2位。48起现发命案全部侦破,实现连续4年现行命案全破,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为94.3%同比上升4.7个百分点,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三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主动对接自治区政法委,完成政法协同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的刑事案件基本信息标准对接工作,对接推动涉案财物跨部门“换押式”管理。推动公检两家联合制定出台了《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统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指导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积极推行刑拘直诉,推进刑事案件办理繁简分流,有效提升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指导制定了《关于办理伤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规范伤害案件办理,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提高了刑事案件办理效率。指导出台的《国境卫生检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被国家海关总署推广全国学习。2020年,对2起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遵照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高法治服务保障能力。贯彻《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持续将法治公安建设纳入公安厅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宁夏公安机关执法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一是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建立公安厅“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的组织领导、警种协作机制,统筹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好差评”、“双随机一公开”、“证照分离”改革等工作,推动内外部数据共享,实现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和代办服务清单化管理,较早融入全国公安政务服务和自治区政务一体化进程。“宁警通”平台实现8类307项公安网办事项,2020年受理群众网上咨询办事365.7万件,在全区建成“无人警局”26个,带动形成网上网下公安政务服务模式。二是创新推行民警办案积分管理。全区490个基层办案单位、3662名办案民警、525名法制员推行办案积分管理,压实办案责任、科所队长示范引领、差异化积分评价,优化积分管理规则,智能化升级改造系统,深化积分制结果运用,培育出大武口区、红寺堡区、惠农区等一批先进经验示范县区。建立积分管理与业务培训捆绑机制,开展优秀执法制度、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优秀执法课件、法制之星“四评”活动,全区公安民警通过基本级(含中级)执法资格考试7703人,通过率达到97.3%;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834人,通过率达到10.5%。国务委员赵克志在听取全区公安工作汇报时指出:“宁夏探索全面推行民警办案积分,这项工作很有特色,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加强执法智能监督。大力推进智能监督建设,打造执法智能管理平台,42个执法风险点全过程、智能化监督,引入警种联考、检察机关和第三方外部评价,加强案件质量管控。2020年,刑事案件未及时立案率由最高4.55%降至0.13%;检察机关作出绝对不起诉人数、存疑不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7.7%,证据不足不批捕案件下降37.6%,纠正违法数下降28.2%。按照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涉案财物管理一体化要求,分高度集中和相对集中模式,因地制宜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四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指导印发《宁夏公安厅机关开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宁夏公安厅普法工作实施意见》,制定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为法制宣传、普法培训、购买法律书籍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推进多层级多领域依法治理。组织开展“12.4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普法塞上行”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等主题实践活动。2020年,公安宣传部门在中央级媒体发稿1048篇,自治区级媒体26539篇,全区公安新媒体190167篇。
四、从严管理队伍,持续强化制约监督。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一是扎实开展公安机关教育整顿。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建专门工作组,确立厅党委委员联系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驻点指导工作规程,确定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公安分局两个区级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推进教育整顿。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暴露的问题,建立7个方面18类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全警参加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四个以案”专题辅导,集中观看讨论《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7场次。二是加强制度约束提升作风建设。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群众和基层民警辅警工作办法,修订完善党建党务、公文处理及事务管理等5类20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强化厅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党员民警工作时间之外政治言行,大幅压缩考核指标,将季度、半年考核调整为年度考核,网上网下考核调整为网下考核,持续精简会议文件,发文、会议数量分别减少32%、20%。严格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参与专题研究保密工作3次,组织召开保密委员会全体会议,加强民警保密教育培训,建立保密部门与重点涉密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三是严格执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党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制定印发《公安厅机关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和公安厅关于“三个规定”制度汇编,将各警种、部门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纳入全年党建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逐级压实责任。四是严守廉洁底线。始终把从严管党治警挺在前面、贯穿始终,加强执勤、工作、保密、值班、禁酒等纪律约束。带头执行战时纪律要求,带头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及时调整勤务部署,确保快速高效反应。组织全面排查全区公安队伍中的违纪违法线索,立案数和受处分人数同比分别下降,减存量、遏增量渐见成效,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公安民警法治思维。坚持把提升公安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推进公安机关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一是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将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作为公安民警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发展训练的重要内容,强化执法实战培训,完善法律规定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机制,增强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民警法律素质。二是加强民警教育培训。开展全警政治大轮训,不断强化政治教育、忠诚教育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把强化反恐维稳、依法办事、信息化应用、舆论引导、群众工作、自我管控六种能力建设作为强警之根本,把实战化要求、战斗力标准贯穿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推动分级分层分类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集中3个月对全区8000余名公安民警开展集中政治轮训,进一步锤炼党性、提升能力。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组织开展干部职级套改和职级晋升工作,提拔、套改、晋升干部12批次,提拔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6人次,交流任用10名优秀机关干部到市县公安机关任职、9名优秀基层干部到厅机关任职,落实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要求。组织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意识。
下一步,宁夏公安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队伍教育整顿,以做好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为主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好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