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电动门夹伤业主,导致业主和物业公司对薄公堂。近日,滨海新区法院妥善化解两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通过创新思维调解,仅用四天即快速结案,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祖孙俩通过小区电动开关门时,被电动门意外夹伤,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未果后,遂将其诉至法院。原告诉称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者,存在管理上的过错,要求对其所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刘涛收案后,第一时间来到损害事实发生地进行实地查验,勘定小区自动门是否存在质量瑕疵,同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进一步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经过。
庭审开始前,法官一直尽力做调解工作,但原告一人手臂受伤、一人头部受伤,情绪激动,始终拒绝接受调解。刘涛一方面向其释明法律关系,同时联系被告公司代表到庭,阐明物业公司侵权行为及造成的损害后果,引导被告当庭向原告真诚道歉,安抚了原告情绪。经过两个半小时不懈努力,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却就履行方式产生分歧,双方都坚持己见不肯让步。
了解到被告的企业性质,赔偿金审批周期较长,不利于原告及时兑现权益。法官随即转变调解思维,提出以一年的车位使用权代替赔偿金的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滨海新区法院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以提升审判质效为抓手,解民忧办实事暖民心,深入推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审判实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