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法院审理的各类消费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为切实加强诉源治理,实现消费纠纷“一站式”解决,市一中院在前期率先开展律师调解,并与多家行业协会达成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与市消费者协会会签《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合作协议》,满足人民群众对消费纠纷快速有效解决的迫切需求。
《协议》约定,市一中院对适合调解的消费纠纷案件,采取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市消协开展调解工作。为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多元化解机制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协议》还对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强化宣传推广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并指导辖区基层法院、区消协开展多元解纷合作,促进各类消费纠纷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