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巧英)近日,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统计局公布了《2020年法治甘肃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结果显示,甘肃省张掖市2020年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总体评价分值为84.53,居全省第二名。
2021年2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联合组织开展“2020年法治甘肃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对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法治建设总体状况在全社会各阶层进行了广泛的调查评估。调查项目共涉及法治建设总体状况,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政府各类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执法司法机关人员执法司法行为规范等14个评价指标。
张掖市有13个分项评价居全省前三名。其中:人大从保障民生、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2项评价指标位居全省第一;党委、政府作出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了解情况,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效果,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5项评价指标位居全省第二;法治建设状况满意度,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执法司法机关人员执法司法行为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依法治理的成效6项评价指标位居全省第三。
从张掖市各评价指标来看,满意度评价分值居于前三位从高到低依次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法治建设状况”“人大从保障民生、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政策制定、制度建设”。
张掖市各县区法治建设评价分值居前三位的依次是肃南县、临泽县、高台县。(张掖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