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甘肃省陇南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要求各公证机构把学习教育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不断深化学习教育成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近日,陇南市中信公证处接到康县一位当事人曹某的电话,称其父亲生前在甘肃银行留有一笔存款,当他去银行取钱时银行要求办理公证。他向公证人员诉说了自己的疑问:“这是他们自己的钱,为什么还需要办理公证?”
经过公证人员详细询问后得知,曹某父亲与母亲系原配夫妻,婚后共生育4个子女,并且一个女儿在父亲去世之前已去世,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公证员向曹某详细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告诉曹某需要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出具公证书后就可以去银行提取存款。现场解释后,公证人员主动添加了曹某微信,一次性告知了他需要准备的材料。
公证人员通过向当事人、工作单位、社区等多方调查核实后,确认了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共生育2个儿子2个女儿,其中二女儿因病去世并留有一个孩子,目前在外地上班不能亲自来到公证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享有代位继承权。公证人员联系到代位继承人,告诉她具体情况,她表示放弃继承,并作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曹某母亲年迈不能亲自来到陇南市中信公证处,公证人员告知曹某可以去康县公证处远程受理公证,曹某称母亲身体不好行动不便。了解到当事人的难处后,公证处本着让“群众少跑腿,公证员多跑路”的原则,决定为其年迈的母亲提供上门服务,要求继承人曹某先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公证处,公证员和助理一起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5月17日,陇南市中信公证处公证员和助理从武都出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车程来到康县曹某的家中,对相关人进行了再次询问,因前期有良好的沟通,公证签字很快办理完毕,并当场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曹某一家人表示感谢,为他们处理了这件急难愁的大事,表示终于把事情办妥了。
陇南市中信公证处秉承履行公证服务承诺,切实为解决特殊人群无法亲自到公证处咨询、办理公证的难题,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咨询、上门办理公证以及上门送达公证书的法律服务方式。公证上门服务,将公证法律服务送到家,最大程度的便利了当事人,既解决了当事人行动不便又急需公证服务的困难,又真正落实了公证为民“零障碍”,服务群众“零距离”的工作要求,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又让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陇南市司法局供稿)